愛滋娘生了就跑 丟親權【2007/09/05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呂姓女子染毒癮後未婚生女,後來被發現是愛滋帶原者,桃園縣政府擔心小女孩感染愛滋,聲請停止親權,法院昨天判准,是少見的愛滋媽媽被判停止親權案。
桃園地院調查,廿五歲的呂姓女子染有毒癮多年,曾被觀察勒戒,但未斷戒毒癮。三年前未婚產女時,將女兒遺棄醫院,後來接女兒返家照顧一個多月,醫院社工人員發現女嬰過輕,轉介社會局安置。
九十四年底,呂女因毒品案入獄,抽血檢查發現她感染愛滋病毒,她也承認毒癮來時「想都沒想」就和毒友共用針頭,所幸她的女兒沒有垂直感染上愛滋。
去年三月呂女出獄,一年多來行蹤不明,未曾探視過女兒,桃園縣政府以呂女吸毒又感染愛滋,可能傳染給女兒,加上未盡母親責任,向法院聲請停止她的親權。
桃園地院審理時,呂女未出庭,法院查出她曾對社工說,在照顧剛出生女兒期間「好幾次想用枕頭悶死她」,法官判准停止親權,交由桃園縣政府監護。
【2007-09-05/聯合報/A14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