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情變? 告他「騎上我身子」【2007/08/11 聯合報】

同居兩月餘 指被性侵多次 並檢舉偷電纜 說漏了嘴「我也有參與」
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王姓男同志昨天指控小他2歲的同居鄭姓男友涉嫌性侵,並自承兩人無業、沒錢,靠偷電纜變賣過活。但王姓男子隨即反悔撤告,但他供出涉嫌竊盜,仍被警方函送法辦。
「他跨身騎上我的身子,我極力反抗,但還是遭性侵。」40歲王姓男子,昨天氣呼呼地向礁溪警察分局報案,指控遭到38歲、住頭城鎮鄭姓男子性侵多次,並檢舉鄭姓男友涉嫌偷電纜。

警方調查,身高160公分、長得黑瘦的王姓男子,2個月前,在礁溪鄉湯圍溝公園,認識小他2歲的鄭姓男子,兩人互有好感陷入熱戀。

已婚且有一個小孩的鄭姓男子,與王姓男子到頭城一處廢棄工寮同居。

王姓男子指控,某晚,他正熟睡,鄭姓男子突然跨上他的身上,強行性侵得逞,他曾極力反抗,但還是無法阻止,之後,鄭姓男子又多次用相同的手法,前夜性侵他後,人就不見了。

王姓男子還氣呼呼地檢舉說,鄭姓男子沒有工作,多次到頭城鎮外澳地區,偷竊魚塭的電纜線,先後總共偷了近200公斤,用變賣所得當生活費。警方進一步詢問時,他說漏了嘴說:「我也有參與。」

警方追查發現,王姓與鄭姓男子已經同居2個月,昨天可能是因情海生變,氣憤鄭姓男子要捨他而去,才怒而提告。

但也懷疑可能是分贓不均起內鬨。

王姓男子控告鄭姓男子涉嫌性侵,警方要帶他到醫院檢查與採檢體,但王姓男子卻不願意,反悔地說:「我不要告了。」警方處理同時,也依竊盜罪嫌,將王姓男子函送法辦,並將傳喚鄭姓男子到案說明。

【2007-08-11/聯合報/C2版/宜蘭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