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釣援交客 被轟文字獄 【2008/03/04 聯合報】
日前中興大學一名博士生被逮獲上網意圖援交,昨天又有一名謝姓研究生被移送,學校昨天批評警方「用釣的」試探學生援交意願,手法不道德,「在法院定罪前,不會懲處學生。」
警方上網「釣魚」,引起網友貼文撻伐,大罵這招根本就是詐騙集團,有人指這是引誘犯罪,「就像把錢丟在地上,等人去撿,再逮捕一樣嘛。」
網友小華仔細翻閱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察自己想聊天,然後就進聊天室,先試探,發現這個人「有潛力」變成援交對象,就跟他示好,用性暗示的暱稱、試探的口吻引誘犯罪,「警察這樣合法嗎?」
興大校方認為,警方透過聊天室一問一答,語言挑「性」,最後卻根據對話記錄認定學生有援交意圖,無形中「入人於罪」。興大學務長鄭經偉表示,網路聊天室對話越來越口語化,學生不一定有意圖,是好奇心作祟;博士生後來被法院判決寫一千字悔過書。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這幾年有約兩千起援交案被查獲,但這些人往往尚未有具體性交易,只因網路上的語言互動,就被認為觸法而被捕,形同新興的文字獄,盼政府修法,不能因網路留言有「元、援、圓」等字眼就被入罪。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培根說,警方查獲援交案件很多,但多數是學生且為初犯,多數供稱是「一時好奇」,由於學生均認錯,十件約有八件獲得緩起訴處分,除非連續上網留言援交才會遭起訴。在網路聊天只要思想純正,不要用暗示援交的暱稱,或在對談中提到價碼等,就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