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代孕! 公民團體:違孕母人權【2012/09/28 聯合晚報】

彭宣雅/台北報導

「代孕制度不該草率上路!」包括兒福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基督徒救世會等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推動的「代孕生殖法」草案,嚴重剝奪孩子的生存權與代孕孕母人權,是國家明目張膽的對女性身體行使暴力權,應立即停止。

「為了我的孩子,牛排、珍珠粉、營養品、媽媽奶粉要多吃。」「你咖啡不能喝,晚上10點前要上床睡覺,否則我的孩子不健康。」公民團體今天以行動劇方式,呈現孕母制度上路後,委託人對孕母懷孕過程的控制,等同將女性的子宮商品化、工具化,違反孕母人權。

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表示,衛生署國健局明天將透過「公民審議會議」結論,推動代孕生殖法草案,但公民審議會議中,完全沒有孕母的意見,代孕制度匆促上路,將無法保障孩子與孕母。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代孕者透過人工方式懷孕,至少要經歷2至3周期才成功,過程中對孕母身心都有影響,且懷孕可能經歷胎死腹中、早產、羊水栓塞等風險,對孕母都是煎熬。

她說,孕母不僅提供子宮,生理、心理、生活、家庭都投入,若孕母在懷孕過程死亡,對孕母的其他孩子如何交代?大部分的孕母是為了經濟才願意替人生孩子,因此代孕制度根本是為有錢人建立的制度。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子宮、孩子不可被交易,若孕母懷孕過程若對孩子產生情感,是否有權利說不?她說,代孕制度是契約至上,但人是無法用契約處理的。台灣想通過代理孕母制度是為了傳遞香火,但台灣平均每天有1.1個孩子被遺棄,一年有數千孩子等待收養,這些孩子才更需要被愛。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說,孕母簽了約不僅身體被綁架10個月,對心理更是一輩子的綁架。國家應該保護婦女的人身安全,卻為了滿足少數人,陷大多數婦女於不義,讓女性身體成為營利工具,這是國家明目張膽對女性身體行使暴力,代孕制度應該停止,重新做性別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