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 學者建議應納入單身、同志【2012/09/23 自由時報】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

目前人工生殖法規定夫妻才能接受人工生殖,多年來極力推動代理孕母的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指出,同志、單身者生兒育女問題,應該從人權角度來思考,未來代理孕母一旦開放,也應該讓單身者、沒有子宮的男同志都有機會撫養自己的孩子。

「代孕生殖法」草案,迄今仍出不了衛生署大門,衛生署委託台大社會學系舉辦「代孕制度公民審議會議」,希望尋求社會共識。

與會專家學者認為,如果國內開放代理孕母,應將同志、單身者納入適用範圍。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林靜儀指出,她周邊有許多成年單身的女性朋友想要生小孩,經濟能力不錯,但受限於人工生殖法的規定,無法達成願望。

國健局長邱淑媞回應,人工生殖法是否納入同志、單身者?衛生署沒有預設立場,會傾聽不同聲音。

另外,陳昭姿質疑,爭取代理孕母制已十六年,呼籲應儘速通過立法,讓不孕夫妻合法找代理孕母後,再討論「同時提供子宮與卵子的代孕」。

林靜儀則表示,代理孕母、捐卵的子宮代孕仍擺脫不了父權體制,都是為了滿足「傳宗接代、血脈相傳」的願望,台灣每天有一.一個小孩被遺棄,不孕夫妻應該發揮愛心,領養或收養更多需要愛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