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 性工作者可挑戰賣淫法規【2012/09/22 世界新聞網】

加國最高法院21日駁回聯邦政府的上訴,裁定代表溫東性工作者的權益組織,可以繼續挑戰本國的賣淫刑法規範。

提出訴訟的權益團體「性工作者團結對抗暴力社會」(Sex Workers United Against Violence Society),認為在加國現行的反賣淫法規中,包括「禁止經營妓院」、「禁止靠賣淫維生」以及「禁止在公眾場合從事賣淫攬客行為」都屬違憲,認為如果禁止開設合法妓院,將逼迫性工作者在非法地區暗自賣淫,導致她們受到犯罪分子的操控,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加國最高法院承辦法官康威爾(Thomas Cromwell)21日指出,經過另外八位法官的一致同意,裁定溫市東區性工作者團體駁回聯邦禁止賣淫法規的案件,符合憲法中的人權條例,因此東區性工作者未來可繼續要求聯邦政府修改相關法令。

據悉,此項判決將對於加國法律帶來顯著影響,預料其他權益團體可以此次先例,要求聯邦政府修改更多的刑法法令。

卑省司法廳長龐雪麗則表示,目前當局仍在研究判決書內容,未來將和聯邦緊密合作,三級政府也會繼續致力保護弱勢婦女的人身安全,並尋找更多的解決方案,但現階段不便發表更多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