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手術認定變性人 醫界有異見【2012/09/14 中央社】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日前徵詢意見,評估放寬「變性人」性別判定規範,醫界人士態度保留,認為恐增加性別判定困難。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日前召開會議,人權團體在會中提案,建議放?變性人認定,由摘除性器官後才能改換性別,放寬為經醫師精神評估,即可變更身分證上性別欄的男女註記。
衛生署企劃處長石崇良說,新提案仍由衛生署討論中,國內變性人的性別判定有3個階段,分別是醫師的精神評估、摘除性器官、性器官重建,現行規定進行至第2階段即可變更性別。
開業整形外科醫師王茂山認為,不該放?變性人的性別判定規範,因為如果只需精神科認定即可變性,但在生理解剖上,男還是男、女還是女,專業醫師判定都會有困難,何況是一般人。
他表示,從民國79年以來,共有400至500人在台灣接受變性手術,女變男多於男變女,手術費用從新台幣40萬元到70萬元左右,女變男手術較為複雜,費用較貴,另有一群人到泰國等地進行男變女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