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兒童權利公約將入法【2012/09/06 國語日報】

楊惠芳/臺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接見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杜克(Jaap E. Doek)時表示,儘管我國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可制訂施行法,讓《兒童權利公約》成為國內法,確實保障兒童與青少年權益。

馬總統指出,聯合國在一九八九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時,完整規範兒童權益,我國雖然失去聯合國代表權,無法參與締約,但政府對兒童權益的保障並沒有因此鬆動。

馬總統說,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他能以總統身分批准後,另立施行法,使《兒童權利公約》成為國內法實施,雖然無法在聯合國存放批准書,但已達同樣效果。

馬總統強調,不論公約是否變成國內法,最重要的是貫徹公約內容,讓臺灣兒童、青少年和全球一樣,得到應有的保護、教育及權利,健全身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