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胎兒有遺傳病 巴西破例准墮胎【2012/09/04 蘋果即時】

根據巴西媒體報導,聖保羅法院裁定,准許懷孕4個月大畸胎的1名孕婦墮胎,儘管巴西法律僅准許遭性侵,或母親性命垂危時才可墮胎。

根據《聖保羅頁報》(Folha De Sao Paulo)報導,這個案件中婦女的腹中胎兒,被診斷出罹患遺傳基因疾病「愛德華氏症候群」(Edwards syndrome),是僅次於唐氏症最常見的染色體三倍體症,患者都會有心臟不健全以及其他的器官畸形、殘廢的問題,在初生嬰兒當中,只有20%的嬰兒能夠存活2個月,亦只有5%至10%的嬰兒能夠存活超過1年,其主要死因在於窒息以及心臟異常。

這名懷孕媽媽原先尋求墮胎,但被駁回,接著以生命受威脅,且胎兒出世也沒存活機會為由,提出上訴。上訴法官認為,這項70年來未曾更動的法律,在解釋上應視個案有某些彈性,裁定可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