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儀再表態:不歧視同志 才能當公務員【2012/08/25 聯合報】
黃文彥/台北報導
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率先表態,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日前他又在臉書上表示,要擔任官員應確認「對同志無歧視」後,才可擔任公務人員。
據瞭解,施文儀本周拋出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議題後,受到不少批判。一名不具名的前政府官員,甚至寄信請施文儀「不要利用公務身分替同志宣傳」,並表示「台灣以人倫立國,過去只有在監獄等男女無法正常交往的場所,才會出現同志,同志已違反人倫。」
施文儀昨日受訪時,不願透露該名官員姓名,僅表示該名前官員現為執業醫師。施文儀說,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但高級知識分子不應對同志充滿歧視與仇恨。
施文儀表示,連公務人員都可以歧視同志,可想像同志在社會上受到的不公平對待,「性別平等,不應該只包含異性。」
「如果法官歧視同志,是不是會作出對同志不利的判決;如果承辦人員歧視同志,難保不會對同志申請案件百般刁難。」施文儀說,公務人員處理公眾事務,如果充滿歧視,如何代表公平正義?
他表示,所有軍公教都應該確認「對同志無歧視」後,才可以執業或當公務人員;可以透過高普考,或在公務人員訓練納入「同志科普」課程,確保公務人員不會歧視或傷害同志。如果能將「同志科普」納入義務教育,更能增加民眾對同志的常識。
施文儀認為每位公務員應該具備「同志科普」常識,台灣愛之希望協會祕書長、成大護理系副教授柯乃熒說,「台灣太缺乏這種官員,施文儀應該去當內政部長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