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遺囑逼娶孕母 同志兒提告【2012/08/22 中國時報】
王良芬/紐約廿一日電
紐約一名商人法蘭克.曼德爾巴(Frank Mandelbaum)死後遺囑指明,一毛錢都不留給他同志兒子的小孩,除非兒子和生下孫子的女人結婚。任職法官的兒子羅伯特提出訴訟,指稱老爸的遺囑違反紐約州婚姻公平法。
法蘭克.曼德爾巴在二○○七年過世,生前知道兒子羅伯特是同志,且有一個長期固定的愛人。老爸法蘭克去世後,兒子和同志伴侶透過代理孕母生了一子。
不過,根據法蘭克的遺囑規定,羅伯特必須在孩子出生六個月內,跟孩子的生母結婚,否則孩子一毛錢遺產也拿不到。法蘭克留下的信託基金約十八萬美元,由三個孫兒共同分享。
羅伯特表示,他無法和別的女人結婚,若為遺囑去和代理孕母結婚,那也是假結婚,遺囑是對同志歧視。
紐約法院指派貝德卡(Anne Bederka)擔任小孩的法律監護人,貝德卡說,規定一名男同志必須娶女人,才能得到遺產,無疑是要他獨身或搞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