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案/監委指柯文哲未盡責【2012/08/14 中央社】

監察委員尹祚芊今天說,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師柯文哲在愛滋器官捐贈案,沒有善盡台大器官勸募網絡計畫主責醫師責任。

台大醫院和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5名病患去年8月被植入愛滋感染者器官,監察院通過監委尹祚芊、李復甸提案,彈劾柯文哲。

監委們表示,柯文哲是台大器官勸募網絡計畫主責醫師,「卻只掛負責醫師之名,沒有善盡負責醫師之責」,從器官檢驗結果上傳一直到醫院摘除心臟,足足有20小時,柯文哲隨時可透過系統看到器官檢驗結果,但柯文哲「連2分鐘都不願花」。

尹祚芊表示,柯文哲接受約詢稱平常器捐檢驗結果判讀由協調師負責,他通常是在器官移植後7日內看過報告後再簽名結案。

她說,台大器捐勸募小組協調師是柯文哲招聘,協調師與醫事檢驗師口頭確認器官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檢驗值時,手寫記錄是56.7,其實已超出標準值「1」很多,但協調師仍記錄為「陰性」,顯見協調師無法研判56.7的意義,沒有專業知識。

尹祚芊質疑,如果是柯文哲的親友要接受器捐,他會放任不具有醫師資格的人診斷嗎?柯文哲一直認為是協調師與醫檢師溝通出問題,卻不認為是因他沒去判讀檢驗報告。

尹祚芊、李復甸表示,事故後,柯文哲在媒體嬉笑怒罵,不知事態嚴重,為規避責任宣稱「這個案子本來就沒有壞人,或有人心存不軌」,還說這是制度性問題,沒自我反省;李復甸說,柯文哲未盡職責,讓5名受贈者受害,監院沉痛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