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濃妝豔抹不像未成年 男大生一夜情無罪【2012/08/13 NOWnews】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大生在網路上結識一名未滿18歲的女高中生,兩人在網路上相談甚歡,之後相約到旅館發生性關係。男大生在兩人發生關係過程時,還拿出手機錄影拍下2人的性愛過程,事後女高中生向對方討錢未果,帶人毆打男大生,男大生提出傷害,高中女反控性侵。檢方起訴後法官卻認為女高生濃妝豔抹、甚至還抽菸,完全看不出未滿18歲,因此判處男大生無罪。

這起男大生網路約女高中生到旅館「嘿咻」、事後遭控性侵卻獲判無罪的案件,發生在台中市。該名男大生21歲,日前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該名年僅17歲的女高中生。兩人在網路上相談甚歡,在96年9月15日晚間相約到一間小旅館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學生索討「夜度費」遭男大生拒絕,女學生帶人將對方打傷。男大生控告對方傷害,女高中生反控性侵。

女高中生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曾告知男大生未滿18歲,卻仍引誘她發生性行為還自拍影片,檢警查獲2人的性愛影片,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男大生,結果遭到駁回,男大生獲得不起訴處分,男大生事後再告對方誣告。檢方不服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開庭審理。

法官勘驗兩人性愛影片發現,當時女學生深夜赴約時,身著短T恤、短裙,並且濃妝豔抹還塗上銀色指甲油,並搭配老練的抽菸動作,與男大生的互動和性交過程,比一般女高中生還成熟開放,且女學生自稱在酒店上班,男大生的社會歷練和見識有限,因而被對方欺騙。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仍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