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騷擾頻傳 教部研議列管【2012/07/16 中央社】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學聖說,教師在校園涉性騷擾案件多以記過方式結案,導致學生仍處在危險當中。教育部表示,會研議將性騷擾情節嚴重案件納入不適任教師資料庫列管。

陳學聖今天舉行記者會說,他接獲陳情指出,花蓮縣某國小體育老師2年前涉嫌趁與女學生獨處體育器材室的機會,強拉女學生坐在他大腿上,用手強制猥褻胸部5秒鐘得逞,家長看日記才知道女學生被騷擾,通報學校處理,涉案老師被記過後仍繼續任教。

校方表示,學校接獲家長投訴,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後,對老師記2次小過懲處,調查期間依法要求老師請假迴避,懲處後讓老師回學校復職,但校方積極給予學生心理輔導,並要求老師上性平課程。

陳學聖接獲另一起陳情案指出,雲林縣某高中教官涉嫌性侵男學生,導致男學生身心受創而有自殘傾向,男教官今年2月間退伍,但校方今年3月通報後,以性騷擾結案,最後男教官仍在某育幼院擔任義工。

陳學聖表示,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案件頻傳,1年通報個案數量約400件。性侵害可依規定解聘,但性騷擾案件卻以記過方式結案、輕輕帶過,他要求教育部應建檔通報列管,避免傷害其他學生。

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說,學校有通報性騷擾或性侵害案件,教育部就會逐案列管。而不適任教師資料庫目前只有登記因性侵害、性騷擾被解聘的老師,未來會研議將性騷擾情節嚴重者也放入資料庫。

柯今尉說,依照教師法規定,老師涉及性侵害事件應先停聘,經調查認定屬實後,給予解聘;老師涉及性騷擾不是只有上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向被害人道歉,校方會依涉案情節,研判是否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情節重大仍然會給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