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女同性戀者捐血解禁【2012/07/10 中央社】
大陸實施新版的「獻血(捐血)者健康檢查要求」,規定男與男性行為等具有高危險行為的捐血者不應捐血。大陸媒體認為,這顯示開放女同性戀者捐血。
中新網、金陵晚報等大陸媒體報導,這項要求指出,具有高危險行為的捐血者不應捐血,如靜脈藥癮史、男與男性行為或具有經由血液傳播疾病(愛滋病、C型肝炎、B型肝炎、梅毒等)風險者。
報導說,這項新要求顯示,大陸衛生部解除了不接受女同性戀者捐血這個已實行14年的禁令。
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副主任傅強表示,之所對男女同性戀者捐血有不同規定,主要是由「同性戀發生性行為的方式」所決定。
傅強說,被禁的是「有性行為的男同性戀者」,如果只有「戀」的男同性戀者,並沒有被禁止捐血。
南京市疾控中心專家則指出,2005年以前,南京報告的感染愛滋病病毒者中,以透過注射、吸毒途徑感染為主。但2005年起,經男與男性行為接觸途徑傳播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增加跡象。
尤其是近幾年,每年發現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男同性戀者占40%以上;2011年發現的感染者中,超過50%是經由男與男性接觸途徑感染的。
此外,去年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有7萬多名捐血者,從中篩檢出14名愛滋病感染者,其中同性戀佔相當一部分。
不過,對於捐血者是不是同性戀,是不是有性行為的男同性戀,如果捐血者不說,就很難從表面來判斷。報導指出,這是辦理捐血工作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