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者認為提案將改變現有家庭架構 里諾提議兒童可有「多個父母」【2012/07/03 星島日報】

( 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不管是異性或同性戀家庭,加州法律都清楚表明:每個兒童不能有超過兩位法定監護人。

當有數名成人爭奪兒童的監護權時,法官最多只能判給兩人,但這個情況不久可能改變。加州參議員里諾(Mark Leno)正在推動一項法案,允許一名兒童擁有兩個以上的法定監護人。

代孕、同性戀父母及人工受孕,使非傳統家庭和關係有了新的可能,社會架構也在逐漸發生改變。保守派團體「傳統價值聯盟」(TVC)的議事分析師洛佩斯(Benjamin Lopez)譴責里諾領導推動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現在又提出該法案,意欲「改變、重新界定及混淆」現有的家庭架構。

根據這項SB1476號法案,如果三人以上爭奪兒童的監護、探視及扶養權,法官可將這些權利分給所有的人。

依據現行法律,簽署志願宣告父權的男子,也可成為兒童的父親。此人可以只是兒童親生母親的同居人,抑或收養一名嬰兒者。

里諾的法案已取得州參議院的批准,現送交眾議院審核,不管當事人的性別或性取向,都將一視同仁。

以下列舉數宗由三名父母交織而成的監護關係案例,該法案是否通過將會影響這些案例的結果:

一名男子與已經懷有身孕的女子約會,在小孩出世後與女友共同扶養七年。小孩另外還有親生父親。

一對同性戀伴侶要求一名男性密友協助她們受孕,然後決定由三人一起扶養小孩。

一名女子再婚後,與第二任丈夫成為小孩的法定監護人,但小孩的親生父親也與其保持密切關係。

支持者表示,在這些情況下指定兒童由數名父母共同扶養,增進兒童取得財力支持、健康保險及社安金福利的機率,從而降低州當局可能承擔的潛在財務責任。

里諾指出,在兩名不良父母怨恨地分手後,法官如能認知另一名父母的存在,就能更靈活地使兒童不被送到寄養家庭。

然而,反對者辯稱,此事極為複雜,在一節法律條文中允許多名父母的存在,無可避免地將在其他條文中引發質疑,最終導致訴訟案件。

這項法案可能影響深遠。已認證家庭法律專業人員協會(ACFLS)亦稱,抵稅額、公民權、遺囑認證、政府援助、學校通知及社會安全金等權利,都取決於監護權的判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