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州同性婚姻法 延後實施【2012/06/07 中央社】
華盛頓州是全美第7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但原本明天生效的法律,卻因反對人士連署要求公投,必須延後實施。
今年2月初,華盛頓州參議院、眾議院陸續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法案,讓華州成為全美第7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州。這項法案2月13日也獲得州長葛瑞格華(Chris Gregoire)簽署生效。
原本這項法案將於明天生效,但反對派人士今天提出高達20萬民眾簽名的連署書,並由「保存婚姻華盛頓」(Preserve Marriage Washington)行動聯盟負責遞交給州政府,要求華盛頓州針對這項法案在今年11月舉行全州公投,使得法案必須暫時延後實施。
「保存婚姻華盛頓」執行長貝克霍姆(Joseph Backholm)今天對媒體表示,「目前婚姻的定義是可行的,也一直都行得通。」
華州政府官員將在下週審核要求公投的連署書,以決定是否將舉行公投。
美國國內目前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州包括紐約州、新罕布什爾州、佛蒙特州、麻薩諸塞州、康乃狄克州、愛阿華州及華府特區。馬里蘭州今年稍早立法機關雖然也通過同性婚姻合法,但目前也面臨今秋必須讓州民公投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