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人子 愛滋狼被潑酸【2012/06/04 蘋果日報】

15歲少年「一生都毀了」 家長心痛氣憤

【劉榮輝╱台南報導】

一名已婚染有愛滋病的李姓男子,在網路認識一名十五歲男高中生並發生性行為,事後高中生也染愛滋,被害人家屬得知後心痛氣憤,昨趁李男再約兒子搞轟趴時,與多名友人將李男圍住,李男駁稱不是他傳染給被害人,並佯稱要帶家屬去找傳染者,卻趁隙逃跑,逃跑過程遭人潑硫酸,造成背部大面積灼傷,送醫急救時,男學生家屬一路跟到醫院防其脫逃,並報警準備提告。

「逃跑踢倒硫酸」

律師王森榮說:「真的很可惡!有愛滋病還與未成年少年發生性行為。」明知染愛滋還與人發生危險性行為,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可處五至十二年徒刑,與未滿十六歲者發生性行為,面臨妨害性自主罪和《兒少法》加重刑責。

警方說,昨凌晨三時許在南市西門路三段暗巷,有愛滋病的李姓男子(四十七歲)上身赤裸,背部灼傷,李男聲稱遭潑灑硫酸。當時身旁還圍著多名男子,經救護車送成大醫急救,目前已無生命危險。

受害高中生父親的男子氣憤說,李男明知有愛滋病,卻在網路上四處交友,一個月前誘拐其就讀高一兒子出遊,趁機性侵其子,因兒子近來行為怪異,老師深入懇談,就醫檢查始知感染愛滋,把兒子一生都毀了,讓他們很不甘心。

受害高中生父親說,前晚李男又邀兒子到永康再搞轟趴,才會夥同友人捉這匹惡狼,原本打算扭送法辦,但李男否認傳染愛滋給兒子,還推給另一名姓名不詳男子。於是眾人才再載著李男到西門路三段,要逮另名愛滋男,但到場後才知被耍了,這時李男心虛拔腿要逃,不慎踢倒硫酸才被灼傷。

是否性侵待釐清

因李男並非現行犯,且是否性侵仍有待釐清,截至昨深夜被害人仍未到警局提告;而李男就醫時都用棉被蒙頭,不願回應被害人家屬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