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性侵犯不予假釋【2012/05/23 聯合晚報】

蘇芳禾/台北報導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上午呼籲,性侵犯輕判及假釋相關規定應該檢討,法務部應該要就實際直行面做改善,否則性侵犯再犯率高,若獲得假釋,屆時又得犧牲無辜生命。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引述部長曾勇夫的話說,性侵累犯絕對不再給予假釋。

日前桃園發生一起高職女老師命案,加害者今年21歲,有性侵害前科,不過由於之前犯案時尚未成年,少年犯依照刑法規定,可以減輕刑期,也沒有被列為追蹤對象,引發社會對於假釋性侵犯行蹤管控之疑慮。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說,對於性侵害犯罪者,目前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加以處理,而法務部長曾勇夫3月1日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也曾公開宣示,性侵累犯絕對不再給予假釋,最近這起性侵累犯則是已假釋期滿。

吳陳鐶說,目前在監獄中會對於性侵害受刑人加以治療,立即被高金素梅打斷「顯然是治療不足!是不是還要繼續檢討!」吳陳鐶說,他對於此案也非常沉痛,之後會檢討,並強化對性侵犯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