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性犯罪登記法 提高社區警覺【2012/05/24 中央社】
波特蘭23日專電
美國加州從1947年首創「性犯罪者登記」制度以來,如今全美各州都有讓民眾隨時查詢社區是否住有性侵犯的資料庫系統,目的是讓社區居民了解自家附近是否住了性犯罪者。
「性犯罪者登記」(Sex offender registration)的設立,主要目的是讓社區居民隨時了解自家附近是否住了性犯罪者、或者有性犯罪者突然搬進社區。
透過資料公開化、透明化的作法,性侵犯的姓名、地址甚至個人大頭照都讓外界一覽無遺,希望達到提高社區警覺並減少悲劇發生的目的。
在美國,被法院定罪的性犯罪者,都必須向居住社區的警察局辦理「性犯罪者登記」,而且是一出獄就要登記即將居住的地址。
隨著網路逐漸普及,如今美國民眾只要透過網路搜尋,就可以從各地警局或州政府的資料庫,查詢自家社區附近是否住有性侵犯。
全美各州當中,加州在1947年最先推出「性犯罪者登記」。1994年,名稱為「賈可布魏特爾靈法案」(Jacob Wetterling Act)的美國聯邦法律,則要求全美各州必須訂定法律,強制規定曾犯下重大性侵案件或有性侵兒童前科者,一律要向各州主管機關登記。
根據這項聯邦法案,州政府在至少10年的期間內,必須每年確實查核性侵犯所登記的居住地址等資料是否屬實,如果是具有高度再犯風險的前科者,則終身都要接受州政府每3個月1次的地址查核。
到了1996年,美國聯邦法律更進一步規定,州政府必須訂定相關法律,讓「性犯罪者登記」中的性侵犯個人資訊全面公開。
性侵犯能不能以「保障個人隱私或權利」為由,拒絕自己的姓名與住址成為人人查得到的公開資料?
2002年,1名康乃狄克州性侵犯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告,指稱「性犯罪者登記」制度侵犯美國憲法保障的個人權益。
這起官司一路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在2003年裁定,性侵犯必須遵守各州的「性犯罪者登記」法規,個人資料必須公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