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女打工 相約去賣淫【2007/07/22 聯合報】

聯合新聞網 | 地方新聞 | 高屏離島 | 兩少女打工 相約去賣淫
兩少女打工 相約去賣淫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高雄報導】

2007.07.22 04:48 am

兩名17歲少女暑假相約到私娼館「打工」賣淫,前晚被高雄市警察局維新小組臨檢查獲,兩女坦承已賣淫多天,警方除將兩名少女緊急安置外,並依違反兒童暨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妨害風化罪嫌,將私娼館負責人張國樑及媒介少女應召者送辦。

警方說,兩名賣淫少女是國中同學,「甜甜」是輟學生,她從事全套性服務;「泡泡」是高職生,只做半套。兩人是本月13日看報紙「私人工作室應徵美媚」廣告應徵,由譚勝文(43歲)面試,每天工作後向黃朝乾(36歲)領薪水。

她們說,做全套收費3500元,實領2500元;做半套收1500元,可得600元。「泡泡」承認已做了5次半套。

警方調查,這間藏身在高雄市七賢路公寓大樓內的私娼館,是由張國樑(39歲)承租,他只媒介大陸女子賣淫,另將房間提供給譚勝文及黃朝乾媒介台籍女子及少女賣淫。

高雄市警局維新小組日前接獲檢舉,指這棟公寓大樓懸掛「555」招牌的5樓是私娼館,警方派員訪查,發現出入份子複雜,且掛「套房出租」為幌,研判是淫窟。

高雄市警局維新小組聲請搜索票,前天傍晚5時前往查緝,當場在櫃台查獲張國樑,套房內查獲陳姓嫖客及少女「甜甜」剛完成性交易。

張國樑承認媒介色情,譚、黃兩人則否認不法。

【2007/07/2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