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情侶分手 捐精男被判得付小孩撫養費 [2007/05/11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廣先/編譯

捐贈精子的男性竟然還要支付女方撫養費,美國賓州上訴法庭上周做出這樣的判例,一名男子協助同性戀的女性友人懷孕生小孩,但是同志情侶分手後鬧上法庭,法院判定捐精男也必須分攤小孩的撫養費,在美國創下捐精者必須撫養小孩的首例。

美國賓州兩名女同性戀情侶賈汀妮及珍妮佛,1996年開始同居,並於2002年婚姻,透過珍妮佛多年好友佛雷普頓捐贈精子,讓賈汀妮生下一男一女,目前分別已經8歲和7歲。

不過這對女同志情侶去年2月分手,賈汀妮帶著子女搬離,法庭也判決珍妮佛必須支付每個月1000美元(約3萬3000元台幣)的小孩撫養費,珍妮佛不滿這樣的結果,向法庭提告,認為孩子的生父,佛雷普頓,應該分攤撫養費。

儘管60歲的佛雷普頓已經在今年3月去世,但是法庭仍然認為佛雷普頓還是有養育的義務,判決必須分攤撫養費。

根據了解,法院的這項判決不只是因為佛雷普頓是精子捐贈者,也因為他跟小孩的關係很親近,小孩都叫他爸爸,而且佛雷普頓過去曾經提供資助,法院才會認定佛雷普頓必須要分攤撫養責任。

這起案例也成為美國捐精者必須撫養小孩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