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國三男 只為看腳趾【2012/05/22 自由時報】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在苗栗縣擔任公職的劉姓女子向警方報案,指稱她在台中市就讀國三的兒子,因為要準備基測到圖書館念書,竟被一名20多歲男子撫摸腳趾並尾隨回家,途中又要求看腳趾頭,怪異行徑使她兒子飽受驚嚇。警方已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一名年輕男子,將請他到案說明。
劉女說,18日晚間,她兒子到圖書館準備基測,因遇雨鞋襪均濕,暫時脫下,光著腳ㄚ子,正在練習演算數學題目時,突然覺得有人在摸他的腳趾,低頭一看,與那名男子四目交接,嚇得趕快收拾書包回家,但男子竟一路尾隨。男子後來走近向他解釋,因為筆掉地上,撿筆時不小心碰觸到他的腳趾,她的兒子跟他說沒關係,對方卻還繼續跟蹤他。
男子最後要求是否可以看他的腳趾,她的兒子看到對方猥褻的表情更加害怕,一路跑回家門口急按電鈴哭喊媽媽。劉女說,兒子6月9日、10日就要基測,很擔心孩子又被騷擾,影響應試心情,除不斷安撫餘悸猶存的兒子,並報警處理。
精神科醫師馬大元說,這名國三男生應該是遇到戀足症者,他們一般不會有攻擊性,多半是因性生理或性心理異常,無法從正常管道獲得性滿足才會迷戀腳趾,與偷窺狂、暴露狂、戀童症等同屬性倒錯(性偏差)的一種。
馬大元建議劉女,應儘速帶孩子找心理諮商師提供專業協助,將此事轉化為正向經驗,教孩子學會在遇到騷擾時保護自己,如打電話報警、就近向超商店員求助等;法界人士則認為,男子已涉性騷擾、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民事方面,家長也可向他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