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含少年不宜內容 專家籲為兒童書定級【2012/05/20 星島日報】

絕大多數的家長都樂意見到孩子埋首書堆,但最新的報告可能提醒父母應該更密切地關注孩子書本中的內容。

報告主要作者、楊伯翰大學家庭生活教授科因發現,紐約時報在2008年6月22日至7月6日間公布的40本暢銷兒童讀物中,包括《緋聞少女Gossip Girl》和《小屁孩日記Diary of a Wimpy Kid’s》在內的書中,共使用了超過1500個不雅詞彙。科因從喬治卡林提出的「七個禁忌髒字」、強烈語氣詞彙(bastard、bitch)、溫和語氣詞彙(hell、damn)等5個詞類出發,發現除5本書外,其他書籍中都至少有一個包含髒話的實例,而其中很多書的閱讀對象是僅有9歲大的孩子。

科因因此認為,在封面上為書籍分級,能幫助家長鑑別該書內容是否適宜孩子閱讀。但這也是很多人害怕做的事,因為審查或限制書籍內容可能觸犯憲法第一修正案中關於新聞和出版自由的權利。此外,年輕人圖書館服務會的常務理事約克認為,「對年輕人來說,當他們想要探索前衛、敏感、複雜話題內容時,書籍是很安全的一種方式。同時,書籍也使家長能夠更好地幫助青少年健康成長、同時也對敏感話題有所了解。」

對於哪個機構有權利給這些書籍鑑定級別這個問題,約克認為美國電影協會的鑑定太過隨意又十分模糊不清。科因則表示,《在麻黃鹼上長大的孩子Growing Up on Methamphetamines》這本講述青少年如何擺脫毒品上癮的書,書中有將近500個包含髒話的實例,若被拍成電影一定迅速被定為限制級,但青少年通過閱讀這本書就能很好地勾勒出這同樣一個場景,也能很好地告誡青少年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