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姊頭和同性伴侶合夥 強逼未成年少女賣淫【2012/05/15 NOWnews】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中市警方14日偵破1起以劉姓大姊頭和她的胡姓同性伴侶為首的應召集團,她們誘騙在網咖內的未成年少女賣淫,每次只給200元當作費用,如果少女反悔便逼她們簽下本票,警方訊後將集團成員依組織犯罪、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人口販賣等罪嫌移送法辦。
根據警方調查,應召站先透過UT聊天室找尋芳客,再提供應召女的相簿密碼,每次性交易費用3000至5000元,卻只給賣淫少女200元費用,據傳嫖客當中還有律師、醫師和政界人士。
高中肄業的未成年少女婷婷(化名)去年3月自願下海,半年後向應召集團表示不想繼續賣淫,未料應召集團還找來14名打手,將婷婷的胞弟帶往台中市西屯區的某間超商前,要脅她快點來,否則打死弟弟,還要婷婷男友簽下本票,逼迫婷婷再免費接客8次。
員警於今年元月接獲婷婷和母親的報案,才循線獲破以劉姓大姊頭和她的胡姓同性伴侶經營的應召集團,另外林姓、張姓和粘姓少年涉嫌充當馬伕或打手,訊後連帶以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