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成見深/男兵遭性侵 近3年11件【2012/05/13 聯合晚報】

洪哲政/台北報導

軍中性侵事件難以根絕,近三年軍中遭性侵受害者,男性官兵高過女性官兵,改變外界對兩性安全的印象。根據國防部統計近三年官兵觸犯妨害性自主罪,遭軍法判決確定的161件案例,有7名女性官兵受害,另外還有11件男性官兵遭性侵,加害男性官兵的都是男性官兵。軍中兩性安全的環境,男性安全也有風險。

破除迷思 才能扭轉歧視

中央大學英美語言系教授何春蕤認為,這些受到性侵的男士兵,一定都是在軍中性別成見下,才受到性別暴力迫害。只有破除男性只能屬於陽剛單一形象的迷思,才能扭轉歧視所造成的性暴力對待。

另有7件女性官兵受害案例

民進黨立委薛凌上午出示國防部軍法司統計資料顯示,自民國98年到100年,因性侵遭判刑的官兵,總計161件。98年57件、99年48件、100年56件,以1年52周、3年156周計算,國軍平均每周至少會發生一件性侵案。

軍法司分析,161件性侵判刑確的案例,遭判5年以上或10年以上重刑者13件,都是軍人在營外性侵民女。其餘則多在5年以下、2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與1年以下有期徒刑。7件侵犯女性官兵判決中,加害者有一案被判2年以上、5年以下的刑度。3案判決1年以上、2年以下刑度,另有3案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性官兵受害的11件案例中,有兩案加害者被判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5案判處1年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4案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薛凌認為,軍法司這份統計數據,雖然大多數性侵案例仍屬男對女方施暴,但若單純以軍中官兵的受害者統計,受害的7名女性軍職人員與11位男性軍職人員,顯示男性受害者反而比女性多,這11位受害的軍中男性袍澤,都是低階士兵,顯示男性軍職人員的安全也亮起紅燈。

薛凌說,軍中兩性營規保護措施,過去大多著重在男女份際,少聽聞有針對男性遭到侵犯的自我保護進行宣導,基於兩性平權與保障,國防部軍紀監察處應更積極設計出更周延營規,保護軍中處於弱勢的男女官兵,免於性侵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