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性愛趴案 主辦人等不認罪【2012/05/03 中央社】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火車性愛派對案,主辦人蔡育林、女助理及男糾察等6人都否認犯罪,並說擔心受到騷擾,請求法官不要公開審理。
蔡育林被控今年2月19日包下台鐵客廳式車廂,舉辦模擬「電車癡漢」情境的性愛趴,當天有18名男子參與,女主角「小雨」年僅17歲。
板橋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蔡育林事前收費,並將盈餘支付慶功宴及回程車資,3名男糾察員、2名女助理參與其中、為共犯,因此將6人依妨害風化罪的「意圖營利媒介性交猥褻」起訴,對蔡求刑6月,其他5人求刑2月。
板橋地院上午召開準備庭,蔡育林身穿白色襯衫、黑色西裝外套及牛仔褲,神情平靜步入法院,其餘被告都戴著口罩,還有人戴假髮喬裝。
6人庭訊時向法官表達請求,希望不要公開審理,認為此案涉及隱私,擔心會受到騷擾,且要保護未成年人;法官認為,若有必要傳喚女主角會使用隔離法庭,因此可公開審理。
蔡育林庭訊時說,從來沒有意圖營利的想法,事前也沒想過會有盈餘,只認為要把剩下的錢退給大家,過程太麻煩,又正值晚餐時間,才找大家吃飯慰勞一下、做個檢討。
3名男糾察員、2名女助理也否認犯罪。由於工作人員事前也有繳錢,法官詢問眾人,預期活動包含哪些內容,李姓糾察員表示,當作看表演的門票費,並舉例說,一般擔任演唱會的安管人員,也算是免費觀眾,並稱不知費用會包含餐費及回程車資。
有女助理則說,當時是在好奇心驅使下才參加,就像「繳錢看演唱會」;另一名幫忙記帳的女助理則表示,活動結束才知道有剩錢,沒考慮到慶功宴用公費支出是否合理,只覺得「自己是窮學生,有人幫忙出吃飯錢很好啊」。
蔡育林聽了工作人員的回答後,表示不同意,供稱「不是讓大家花錢來看表演」,並說若以門票性質收費,豈不是變成公然猥褻,法官庭訊後諭知擇期再開庭。
蔡育林庭後步出法院,受到大批媒體包圍。有記者詢問是否會再舉辦類似活動,蔡育林回說「接下來另有規劃」,記者聽了連忙追問,蔡育林才補說「另有人生規劃」,之後快步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