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林姓所長被控性侵 [2007/07/08 自由電子報]

自由電子報 – 佛光林姓所長被控性侵
佛光林姓所長被控性侵

〔本報訊〕1名女研究生指控佛光大學研究所林姓所長,前天下午邀她前往KTV唱歌,酒後並載她前往汽車旅館性侵,她昨天凌晨報警後,林某還傳簡訊給她:「妳教我怎麼辦?自殺給妳看嗎?」

研究之餘 赴KTV歡唱

這名所長在警訊時嚴詞否認性侵,受理報案的台北縣新莊警分局仍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昨晚將他函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女研究生指稱,前天上午10時許,指導她論文的這名所長,以做論文研究問卷為由,約她在台北縣三重市碰面,她隨後乘坐林駕駛的轎車離開,下午2時許結束問卷調查,對方聲稱心情不好,要她一起到台北市好樂迪KTV館前店唱歌。

她告訴警方,她回絕:「不喜歡唱歌。」林嫌卻說:「第一次約妳唱歌,給個面子嘛!」想要再次拒絕時,林嫌已將車駛入某地下停車場停放,下午2時許,2人進入好樂迪KTV館前店,因未事先訂位,等待近半小時才有包廂。

黃湯下肚 被載往旅館

女研究生說,進入包廂後,林嫌點了瓶威士忌,並不斷勸酒,甚至表明會開車送其返家,她原本有2打啤酒不醉的好酒量,不知為何數杯就不省人事,被載往台北縣泰山鄉春之戀汽車旅館,直到晚上9時許,被服務人員喚醒,詢問是否延長休息時數,不久接獲櫃台電話,表示有訪客,林嫌隨後進入屋內。

女研究生指出,原本林嫌坐在床邊聊天,不久擠進被窩共睡,林嫌示愛後,隔著襯衫撫胸,試圖解扣,她嚇得雙手緊抓衣領,未料林嫌反伸手從衣襬摸身撫胸,她轉身整理衣服並起身走向房門,林嫌卻脫掉衣褲從後環抱,將她推倒在床上,戴保險套性侵得逞,事後由林嫌載送返家。

林嫌解釋,當時的確向女研究生表示經濟壓力大,心情不好,女研究生表示願到KTV陪唱紓壓,但歌聲不佳只能喝酒助興,沒想到女研究生第3杯就吐了一地,下午6時許,準備結帳離去時,女研究生又說滿身酒氣會被家人責罵,於是提議到汽旅休息,女研究生未拒絕。

承認越軌 稱後來煞車

林嫌表示,晚上近7時,驅車前往住家附近汽旅休息;後來因吃飯、為客戶進行能量諮詢等原因,10點又回到旅館,總計3小時內3進3出該房間。

林嫌指稱,進入屋內試圖拉女研究生起床,未料反被對方拉到床上,女研究生主動獻吻,雙方互相撫摸,一時忍不住將手指伸入女研究生陰道內,女研究生要求戴保險套,當保險套完全套好時,回頭一看,女研究生已全身赤裸,此時驚覺有違師道,決定進入廁所自行解決,事後載送女研究生返家。

警方表示,女研究生昨天凌晨2時報案後,3時許前往亞東醫院進行採集檢體,並傳喚林嫌到案說明,儘管雙方說法南轅北轍,警訊後,仍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