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妹生4子女 歐洲人權法庭判亂倫【2012/04/14 中國時報】

江靜玲/倫敦十三日電

歐洲人權法庭判定一對生下四名子女的德籍兄妹「亂倫」,支持德國法院禁止血親發生性關係的判決。

現年卅六歲的德國人史塔賓和與自己小七歲的妹妹卡洛斯基,共同生下四名子女,於二○○五年時,遭德國法院以亂倫罪名,判處十四個月有期徒刑,不服上訴歐洲人權法庭。

一九七六年出生的史塔賓三歲時被送進兒童之家,七歲時為居住在柏林附近的家庭領養。廿多歲時,才追溯到自己的親生家庭。

二○○○年,史塔賓的親生母親過世後,他與小他七歲的親妹妹,於同年十二月,發展出「密切」關係。兩人並在一個月後,發生性關係,進而同居數年。二○○一年到○五年間,兄妹兩人生下四名子女,然而其中有兩名天生殘障。史塔賓和卡洛斯基宣稱兩人相愛,且不認為他們的行徑有何不對。

歐洲人權法庭依據《歐洲人權公約》保護婚姻和家庭法,裁定史塔賓兄妹有罪,因為他們模糊了夫妻和家庭的角色。歐洲人權法庭強調,必須保護亂倫所生的子女,因為血親生子具高度殘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