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專區劃設 內政部尊重地方【2012/04/08 中央社】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表示,尊重地方政府劃設性交易專區的權責,若需要協助,內政部會全力協助,也會在適當時候找縣市政府開會溝通。

社會秩序維護法去年11月4日修正通過,賦予地方設性交易專區權限;專區內從事性交易不罰,專區外從事性交易,娼嫖都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截至目前,尚未有任何縣市設置專區。

簡太郎上午受訪表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定之前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條款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為符合大法官會議精神,去年修法通過專區內娼嫖不罰,專區外娼嫖都罰。

他說,設置專區對衛生、健康等方面的管理較為方便,不過,縣市對劃設專區有顧忌,內政部在去年修法通過後,曾找縣市政府開會溝通,未來也會在適當時候,再跟縣市政府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