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迷昏、染指2同志 判11年【2012/04/06 中國時報】

張嘉文/台北報導

同性戀神棍蔡汯傑以作法消災名義,前後下藥迷昏兩同志男大生,以手指性侵、猥褻得逞;兩男大生本以為該行為是法事必經過程,各付了二萬元和七萬元給蔡,直到隔月兩人上網發現蔡是宗教騙徒,才報警處理;法院昨依詐欺和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猥褻罪等,重判蔡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發前染著一頭金髮、綁馬尾,打扮女性化的蔡汯傑,即使被法院收押理光了頭髮,仍一再搞怪,審理期間曾以氣喘病史為由,要求法院等他休養好後才能開庭,延誤審理程序一年多。

判決指出,九十七年七月,蔡汯傑在同志常前往參拜的新北市永和兔兒神廟,搭訕一名男同志大學生,誆稱作法消災,進而誘男大生赴飯店性侵,該男大生事後還付了二萬元。

受害男大生本相信蔡有法力,為請蔡媒合他和心儀的男同學交往,還介紹該男同學與蔡見面,也同樣被蔡以消災名義,帶到飯店迷昏,猥褻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