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號召到法院【2012/03/29 聯合報】

吳曼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市定私人古蹟「歸綏街文萌樓」,見證台灣妓權運動發展,去年轉手易主,法院一審判決承租經營者日日春協會須遷出,並發出「假執行」通知;為保衛「家園」,日日春號召民眾今天一起到法院繳交「保證金」,暫緩被強制搬移。

「文萌樓」是日據時代的公娼館,86年市府廢娼,公娼為捍衛工作權,在此集結抗爭,為時代留下鮮明印記;後經日日春協會推動,6年前文化局指定文萌樓為全台第一個妓權與性產業市定古蹟,現由日日春經營「身心靈雜貨店」,提供談話諮詢等服務。

文萌樓的土地所有人為台銀,去年劉姓屋主取得房屋所有權,並狀告法院要求日日春遷出,一審日日春敗訴,全案仍在上訴。

日日春指出,一旦法院判決執行遷移,文萌樓將成為沒有靈魂的空洞軀殼;目前附近房舍都在進行都更,屋主若取得土地所有權,文萌樓恐淪為賺取古蹟容積移轉、都市更新暴利的工具。

由於繳交擔保金期限在30日,日日春在臉書上發起活動,號召民眾今天早上10點在士林法院內湖民事辦公大樓集結,和他們一起繳交向大眾「借」來的330萬元擔保金。

市府文化局主秘王逸群表示,文萌樓從保存到指定為古蹟,日日春在歷史中扮演重要角色,屋主將日日春摒除在外並不恰當,此案審理時若有必要,文化局可出席說明立場。

王逸群說,曾與屋主聯繫,但對方強調要等訴訟告一段落,才願和文化局溝通;目前已要求台銀,若要轉賣文萌樓土地,須經文化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