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性愛 確有女「願被撿」【2012/03/29 蘋果日報】

針對夜店撿屍現象,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以仁分析,這是受到電影、小說的影響,國外渲染的速食愛情觀深植人心,而享樂、墮落是不用學習,而這種不想負責的次文化,就在同儕間引起流行。

被搭訕有成就感

高雄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所長林燕卿認為,部分人到夜店明顯有目的,在不拘束的場合中,尋找伴侶來獲得「合意性行為」,因為對他們來說,邂逅性的性愛,既新鮮又刺激。而性學博士陳思銘也認同,會去夜店玩樂的男女,多抱著「有所期待、也要有作為」的心態,更認為玩了整晚卻沒「回饋」,感覺浪費時間,所以再加上酒精的催化,就發生這種性關係。

對於女性願意被撿,陳思銘解釋,目前部分台灣女性,對性愛逐漸有「不是吃虧,而是享受」的想法。兩性作家鳥來伯則認為,會被撿的女生,多少還有意識存在,「有時只是害羞的女生,用酒醉來當藉口。」另外,兩性作家江映瑤就指,女生在夜店被搭訕,也許可以得到白天上班時所沒有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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