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看針愛滋男抽血 強注分手女友【2012/03/24 中國時報】
葉德正、呂素麗/綜合報導
又見恐怖情人!患有愛滋病的陳姓毒蟲,不滿女友提出分手,廿日將女友載到山區談判,陳嫌見感情無法挽回,竟持針筒扎入手臂吸滿自己的愛滋血後,強行注射到女友手臂,再將女友載往某停車場性侵。警方前天深夜到陳男住處逮人,依妨害性自主、重傷害罪嫌移送板檢偵辦,檢方訊後聲押獲准。
卅五歲的陳姓男子在板橋某工地擔任吊車司機,也是警方列管的愛滋毒蟲,與卅三歲的女友小莉(化名)皆有毒品前科,兩人在板橋同居,分合多次。兩個星期前,小莉提出分手,搬回家中居住,陳男多次試圖挽回感情,始終不得其門而入。
廿日深夜,陳男以「購買中古手機」為由,將小莉約出來,載往新北市某山區談判,企圖挽回感情,但雙方一言不合發生拉扯,陳男出手揍了小莉幾拳,小莉右手指在拉扯中骨折。
陳男見感情無法挽回,涉嫌將預藏裝了不明液體的針筒朝小莉注射,嚇得小莉大叫,陳男將針筒拔出後,插入自己手臂吸血,又對小莉再補了一針,把血液全注射到小莉體內。事後將小莉帶往某停車場性侵,再載回小莉住處揚長而去。
小莉案發後越想越害怕,趕緊到醫院就醫與抽血檢驗,且驚恐萬分不斷詢問是否會感染愛滋,醫院社工詢問下,陳男惡行才被曝光。
陳男到案時辯稱,他幫女友施打的是海洛因,並非愛滋血;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並非性侵。但檢方認為陳男涉嫌重大,加上曾被通緝,認定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板橋地院廿三日裁定收押禁見。
成功大學醫學院護理系副教授、台灣愛之希望協會秘書長柯乃熒博士說,被注射愛滋病患血液的女性,只要在七十四小時之內到指定醫院看感染科,給予預防性投藥,連續服用廿八天,感染愛滋病的機率幾乎沒有。這如同醫護人員不小心被愛滋針刺到一樣,感染率為千分之三,但因有預防性投藥,台灣至今沒有醫護人員因而感染愛滋。
法界人士指出,陳男被依妨害性自主及重傷害罪嫌移送,但小莉尚未被驗出因此感染愛滋,重傷害罪是否成立仍有疑義。而小莉也可能在事前即已感染愛滋,但處於空窗期,這次的注射是否就是感染原因,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陳男所犯法條也可能隨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