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分屍案 無期徒刑定讞【2012/03/23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發生在四年前的同志分屍案,主嫌黃家慶因刑案纏身,欲找替死鬼變更身分,竟狠心誘殺男網友黃士翰,將屍體支解成十五塊後棄屍;最高法院認為,黃犯後毫無悔意,還偽裝精神病企圖換減刑,昨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確定。

廿七歲高職肄業的黃家慶,九十五年底,在交友網站認識就讀中國醫藥大學六年級的廿八歲男子林靈里(損壞、遺棄屍體罪判刑一年四月確定),黃男自稱是台北醫藥大學學生,兩人互認同志關係,進而交往,並同居在林台中市忠誠街租屋處。

黃曾犯加重竊盜、妨害自由罪被判緩刑,後又犯案被起訴,面臨緩刑撤銷入獄命運,加上自己性向問題,計畫冒用他人身分逃避查緝。

九十七年一月初,黃家慶在交友網站發現廿八歲男子黃士翰的交友訊息,即與之攀談;黃家慶謊稱是醫學院學生,要進行人體藥物試驗,前往對方家中,然後將足以致死的肌肉鬆弛劑、呼吸壓抑劑,混合摻雜注射至黃士翰體內,見黃呈現死亡狀態後,再將屍體以黑色大型行李箱,搬到自己租屋處分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