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醫生患愛滋 醫局瞞報【2012/03/18 星島日報】
(綜合報導)(星島日報報導)
《On Call 36小時》劇中醫生險患愛滋,現實是外科醫生跳樓自殺後才驗出原來是愛滋病帶菌者,醫管局疑事後知情卻不公佈。食物及衞生事務局局長周一嶽稱,事件涉及私隱,認為醫生傳染病人的風險相當低,暫時毋須公佈,亦毋須追蹤患者生前接觸的病人。有病人權益關注者認為,局方處理欠公開透明,有必要檢討傳染病的呈報制度。
東區醫院外科部駐院專科醫生黃浩卿,於今年一月十二日凌晨在灣仔嘉薈軒跳樓身亡。周一嶽昨證實死者是愛滋病帶菌者,有初期病徵,衞生署現已成立包括世衞專家在內的委員會調查事件。
他解釋,至今才公佈是因為暫時沒有需要,又參考英國例子,「九千多個病人無人因醫生有感染愛滋」而得病。他續稱,醫生雖為外科醫生,時要為病人動手術,但入手術室必會戴手套、保持血液不接觸病人,處理醫生屍體的仵工亦會戴手套,防護措施足夠。經專家討論後,認為傳播風險低,又考慮到私隱問題,暫時毋須追蹤死者生前曾接觸的病人。
周又說,死者生前未有向院方透露有病,死後才查證,未知其感染途徑。現時局方未有規定醫生有愛滋病需要呈報,但他認為醫護人員若有傳染病,應通知上級,以便作適當治療,甚至隔離。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醫管局在事件中太遲公佈,如評估有風險,應儘早公開交代,「做法的確不恰當,不夠公開透明」。他指出,醫務守則下,醫生應避免將疾病傳染給病人,但今次事件可見醫生沒有主動交代,醫管局應要檢討呈報的制度,「不是要知道人家的私隱,而是當知道感染風險後,院方可作工作調配」,而且今次涉事的不但包括醫院內的醫護人員和病人,連處理屍體的警方、仵工亦有感染風險,「應要透露事件,令相關人士有所警惕」。
衞生署專家組調查
彭建議,醫管局未必需要主動聯絡病人,但可提供一個快速檢測渠道,從心理角度,顧及以往和醫生接觸的病人,不排除會有人極擔心受感染。
立法會醫護界議員梁家騮亦認為,「作為醫生,如影響病人,要自己負責,至於病情披露多少,他有私隱權自己決定」。梁認為,愛滋病是互相感染的,病人和醫生受感染的機會是一樣的,雙方都有需要全面保護,而現時大家已有足夠防護措施,毋須過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