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客聚:重新認識「同性戀」【2012/03/12 文匯報】

潘國森

台灣教育部門要在中小學推行「性別平等教育」,當中「認識同志」的內容嚇壞許多家長,據報幾十萬人連署要求暫緩使用已編好的教材。香港與台灣隔了一個大海,當地許多社會風俗不是我們所能瞭解,不過正好借這個機會整理一下筆者一旬年以前的工餘學習。

「同志」的現代用法多指為共同理想奮鬥的人,一般作為政黨內黨友之間的稱呼。現在由香港人改變詞義,糅合了「男男相愛」、「男男性交」、「女女相愛」、「女女性交」等不同思想行為的人。舊詞新解傳到台灣,對明辨事實真相、化解族群隔膜沒有任何幫助。

社會科學研究人與社會的關係,凡是跟「性別」有關的議題,都一定要分開男和女來探討,才可以因應其異同而理出一點頭緒。講「同性戀」而不分男女,是為有大中華圈特色的疏漏,在英語世界「男同」(homosexuality)和「女同」(lesbianism)向來都分開來講。「同性戀」也是個誤導的譯法,中國性學會顧問、衛生部艾滋病(港譯愛滋病)性病研究室前主任朱琪教授認為當事人之間未必一定有戀愛關係,「欲」則必有,所以提議改稱為「同性慾」,以正視聽、以破誤解。

筆者則認為「同性戀」只強調「感情」而遺漏了「性事」,「homosexuality」宜譯為「男同性性愛行為」。這樣就將「有性無愛」、「有愛無性」和「性愛兼備」的情況都「一爐共冶」了。至於形容詞「homosexual」,筆者的「修正觀點」是可譯作「男同性愛慾」,那就「愛情」和「肉慾」都兼顧。若是名詞,則為「男同性愛慾者」,也是涵蓋了「有愛無慾」、「有欲無愛」和「愛慾兼備」,比起含糊的「男同志」當更精準。那麼台灣的「認識同志」教育可以更名為「認識同性愛慾者」教育,「男同性愛慾者」和「女同性愛慾者」(lesbian)的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別,兩個族群其實並不是百分之百的「同志」(指志同道合),亦宜「格物致知」也。

他們說「雙性戀」也是「同志」。在人,有「男雙性愛慾者」(malebisexual)和「女雙性愛慾者」(femalebisexual)之分;在事,有「男雙性性愛行為」和「女雙性性愛行為」之別。

他們說「變性人」也算「同志」,筆者卻認為「變性人」是「虛假陳述」(falserepresentation)。男人砍掉陰莖睾丸就不能逆轉,甚麼外科整形手術都不能轉化為真的女人,只是心理覺得好過。或可稱為「不男扮女」(不男是舊詞,指沒有生殖能力的男人),當事人聽了一定不高興,但總比叫「人妖」好。女人「變性」一般不摘掉卵巢和子宮,仍有真女性的生殖能力。近年就有「變性男懷孕」的奇事,其實所謂「女變男」也是心理滿足而非真實。所以這類「變性人」其實是「隱女扮男」。扮而已,子宮還在就可以懷孕!

這樣的分類比較細緻而合理,可以幫助一般家長真正認識所謂「同志」,有助於化解誤會。

(淺談「同志教育」.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