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同志交友詐財 男被判2月【2012/03/13 中央社】
陳姓等多名男子控告在網路認識的韋姓男子,指韋男陸續佯稱父母住院、過世等理由分別借新台幣7萬至80萬元不等,法官認定詐騙陳男,依詐欺罪判男韋2個月徒刑。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50多歲的韋姓男子在交友網站上認識陳姓男子,99年間陸續向陳男佯稱父親過世等理由借7萬元後,避不見面,經發現網路上有控訴韋男涉嫌詐欺等內容,而向警方報案。
另王姓及方姓男子也先後控告韋男詐欺,王男指稱在網路上認識自稱韓姓男子的韋男,自96年起陸續以父親住院、開刀及父母過世等理由向他借款80萬元,之後就不接他的電話。
方姓男子指稱,在網路認識自稱「阿生」男子,並成為親密友人,開始交往,他稱對方為「親愛的」,並不知真實姓名,前後共借給他12萬元,且都給現金並無借據及憑據,事後,「阿生」不接他電話,他在網路上發現韋男涉詐欺指控才知情。
韋男坦承詐欺陳男,事後已和解,他已付和解金,雙方簽立切結書,但否認詐欺王及方男,指稱他前後與兩人交往過,是同志友人關係。
法官認定詐欺陳男部分成立,而王及方男部分則證據不足,依詐欺罪嫌判處韋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