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轟趴案 女主角移少年法庭【2012/02/28 中央社】
租下台鐵客廳車廂辦性愛派對的蔡姓男子,昨晚遭鐵路警察拘提到案,今天移送板橋地檢署複訊。檢方表示,全案朝妨害風化罪嫌偵辦,另查出派對女角未滿18歲,將移送少年法庭。
板檢發言人李海龍表示,因蔡男未到案,鐵路警察局員警於昨天向檢方聲請1張搜索票及1張拘票,前往蔡男位於新北巿三重的住家進行搜索,當場查扣電腦、帳戶資料等,並在台北捷運站拘提蔡男到案。
李海龍指出,蔡男接受警方製作筆錄後,將於下午移送檢方,全案朝妨害風化罪嫌偵辦;另外警方今天約談性愛派對女主角「小雨」到案,初步了解她為「合意性交」,但因她未滿18歲,她將於警詢後,依兒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並移送少年法庭。
媒體報導,「花魁藝色館」BBS站有網友PO文,指本月19日有網友包下客廳車車廂舉辦性愛趴。鐵路警察局第一警務段主動展開偵辦,除了拘提蔡男,並已陸續約談當天參與轟趴的多名男子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