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姻岌岌可危 大使命中心籲教會「興起發光」【2012/02/14 基督日報】

田偉 / 基督日報記者

2月7日是加州道德歷史上最黑暗的一日,因為三藩市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當天宣判加州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定義的第八號提案違憲。大使命中心近日發佈公開信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認為法院裁決與真理背道而馳,並呼籲廣大教會打破沉默、為主興起發光。

以下是大使命中心回應「八號提案被判違憲」的公開信全文:

2012年二月七日為加州(美國)道德史上黑暗的一日。因為該日美國聯邦第九上訴法院三位法官以二對一之票數,通過一項議案,判決「八號提案」為違反憲法。

查「八號提案」乃2008年加州公民以52%多數通過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但2010年加州法官Vaughn Walker (本身為同性戀者,並與一位男性同居) 宣判「八號提案」違反憲法,應予廢除。雙方互訟,於今宣判。目前該案已決定上訴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我們從亞洲來美國的人,一直都欣賞西方國家的法治精神。美國一般人尊重法律,他們有時對行政部門(白宮)及立法部門(國會)發表意見及批評,但絕少人批評司法部門(法院)。無論法院(法官)有時的判決如何不合理,不合美國傳統,但絕少人提出批評或反對。

遵法、守法原是美好而可取的,但是當「法」的本身敗壞,「法官」、「法院」背叛真理時,怎樣辦?誰來監督法院與法官?若是「法」敗壞與背叛真理,而一國的國民依然順服與不做聲,則國家的衰亡不遠矣!

更不可理解的,是教會的態度,教會被主任命為世上的光與鹽。當我們看見社會黑暗敗壞,信仰道德淪亡,法律背叛真理時,教會應該「興起發光」(賽60:1),並該「大聲喊叫,不可止息,揚起聲來吹角,向我的百姓說明他們的過犯。」(賽58:1)

但是今天教會的一般情形卻是默不作聲,自我中心,不理世事。悲哉!

願神賜給華人教會同工同道們更多對教會的負擔,對社會的承當以及對福音的努力,在這個世代為主發光,盡忠到底!

大使命中心同工們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