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 伊斯蘭社會永遠的禁忌【2012/02/16 文匯報】

■馬來西亞立法禁止同性戀,引起大批伊斯蘭人不滿。

以往提起同性戀,很多人大皺眉頭,不反對但卻無法坦然接受。近十多年同性戀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其透明度和認可度都大大提高了,同性戀者得到的法律保障也愈來愈多,這個禁忌、難以啟齒的議題開始為人接受,但這只限於部分國家。伊斯蘭教國家近年也開始討論同性戀行為,這些國家一直受宗教影響,認為同性戀是罪大惡極的行為,不僅不接受,同性戀者甚至被判死刑。在這片土地上,同性戀者永遠都是被壓迫的對象,無論國際社會多麼開放、聯合國組織怎麼呼籲都好,同性戀者在這裡難有出頭天。 ■

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伍麗微

同性戀是天生還是後天因素導致而成的?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科學家,幾十年過去,依然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但同性戀引起的爭辯、誤會並不止息,因為解釋不了為甚麼出現同性戀,有人將之當作精神病處理,然而美國精神協會早於四十多年前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科學家又從動物身上找尋類似的個案,發現不論是跳蚤、蜜蜂、小鳥,抑或是企鵝、海豚、黑猩猩,同性關係在動物界中是一件很尋常的事,由此或許可以類推出同性戀似乎是一個天生的現象。如果是天生的話,相信同性戀者受到的迫害會大大減少。

宗教才是「真理」

在有宗教信仰的人眼中,同性戀是天生還是後天形成並不是一個問題,因為上帝創造天地之初,也創造了男女,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中衍生的,因此男女在一起是天經地義的事,而同性戀顯然是人類傷風敗俗的行為,是後天衍生,而非天生深植於人類社會中的。由於教徒大多篤定同性戀是人類放縱下的產物,自然認為同性戀是不可赦免的罪惡,莫說是爭取應有的權益,只要被發現有同性戀傾向便會被捉去審判,嚴重者甚至被判處死刑。

當大家都在議論下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是哪個時,有七個國家可以對同性戀者執行死刑,分別是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伊朗、毛裡塔尼亞、尼日利亞、蘇丹及也門,這些都是伊斯蘭教國家。死刑以外,世上尚有80多個國家仍舊處罰同性戀者。當歐美等國家一個又一個通過同性婚姻時,一些國家卻一直在倒退,布隆迪至今依然懲罰同性戀者。

宗教一直是反對同性戀的主要理由,部分伊斯蘭教徒將同性戀與戀童癖混在一起,甚至認為不處罰同性戀者就是變相地放任戀童癖、戀獸癖、亂倫等橫行於世。

2010年,一名沙特阿拉伯男子與另一名男子交媾,被判500鞭刑及入獄5年。2011年,巴林警察捉拿了一群在開「同性戀派對」的男子,他們大多來自其他波斯灣國家,部分人被判犯同性戀罪。

另類打壓永不間斷

法律較寬鬆的國家不代表對同性戀的態度會較溫和,他們只是用其他方法打壓同性戀者。在約旦首都安曼,數個同性戀俱樂部因為被指控非法售賣酒精飲料而倒閉。即使有些國家承認同性戀合法,也不代表同性戀者在國內得到足夠的法律保障,執法人員依然十分苛刻,想盡方法壓制他們,土耳其便是最佳的寫照。伊朗堪稱是執法最嚴厲的國家,其前婦女部長將同性戀形容為一種疾病,內政部長指同性戀是敗壞道德、有違倫理、令人不齒的行為,一旦被發現,輕則鞭笞坐牢,重則判罰死刑。

馬來西亞政府政治鎮壓同性戀者雖然為人詬病,但卻是剷除異己的最佳手段。馬來西亞反對派領袖Anwar Ibrahim被控犯雞姦罪,檢察官現正提出起訴。伴隨政治鎮壓,不同派系反而在抗爭中團結起來,尼日利亞的伊斯蘭教徒與基督教徒連成一線,支持禁止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提議。

國際同性戀人權組織(International Gay and Lesb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發言人Hossein Alizadeh指出,宗教覺醒使伊斯蘭教國家不斷收窄教義的詮釋空間,加強打壓所有與性相關的行為。重典背後的放縱

雖然伊斯蘭教國家處處壓制同性戀者,公開同性戀身份的人少之又少,但不代表這些國家的同性戀者特別少,他們只不過選擇在䒷面下沉淪。即使像沙特阿拉伯法制這麼嚴厲的國家,地下同性戀者的生活依然精彩萬分,他們或透過賄賂,或選在幽閉之處行事。敘利亞的警察很少捕捉同性戀者,首都的大馬士革公園白天是孩童遊樂場,晚上則成為年輕男子徘徊流連之地,處處可見如膠似漆的同性愛侶。封閉如阿富汗也有放縱的一面,有些同性戀者會為自己添置男寵。

伊拉克的政治氣氛雖然很沉重,但與性相關的規範卻很少。這一切或許只是針對同性戀者,所有在同性戀者身上發生的事都被不予理會,綁架、用刑、強姦等事層出不窮,當局也沒有任何反應。伊拉克LGTB(L是女同性戀,G是男同性戀,T是雙性戀,B是跨性別者)組織發言人指,對於非主流性取向的人來說,伊拉克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地方,因為自2003年美國入侵伊拉克以來,因為性取向被殺的超過700人。

互聯網帶來新機

互聯網普及為同性戀者帶來機遇,對那些活在思想保守的地方的人來說,互聯網能讓他們與伴侶安心地交流。最近網上一個「We are everywhere」的活動很受同性戀者歡迎,來自伊拉克的同性戀者在網上發佈了抗議視頻,名叫Ali the Queer的用戶表示,希望人們不要再用異樣或歧視的眼光看待同性戀者。諷刺的是阿聯酋最近也發佈了一段視頻,內容是兩個性向正常的男人正在「矯正」一個陰柔的男同志。

很多人透過網絡討論伊斯蘭教國家對同性戀的禁制是否合理,因為早年伊斯蘭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比較寬鬆。11世紀,一位波斯統治者曾建議兒子應該週期性地更換伴侶,夏季以男性為主,冬季則轉成女性。8世紀時的巴格達社會更開放,當時的波斯、烏爾詩人寫了大量情詩送給男孩子。回望中世紀的文學作品,尤其是蘇菲派文本,文中「愛人」的指向很模糊,難以分辨是少年還是神,讓人對男人與男人之間的情誼有所想像,人們開始以宗教標準來量度這種「情愫」。

近年來,猶太學者與伊斯蘭思想家企圖從神學中找出一些證據,證明同性戀並不涉及惡罪,艾默裡大學(Emory University)的伊斯蘭學教授更直言:「《可蘭經》並沒有譴責同性戀者。」

另一位伊朗學者Arash Naraghi 則認為《可蘭經》對同性戀的責難與奴隸制度及托勒密的宇宙論如出一轍,但《可蘭經》的寫作背景與現在不一樣,應重新審視這些問題。甚至連前黎巴嫩的真主黨精神領袖穆罕默德.侯賽因.法德拉拉也承認需要做更多研究去瞭解同性戀這個群體。

大部分伊斯蘭教國家仍然迴避涉及同性戀的相關討論,但某些激進派人士漸漸改變立場,從一開始的大力譴責到現在開始鬆口,認為應該通過「布道與指導」剷除這種「墮落」的行徑,而不是以暴力手段解決問題。雖然他們對同性戀的立場沒有改變,但這也算是一種進步吧──如果2009年伊拉克沒有發生捕殺男同志事件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