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簽署 華州同性婚姻合法【2012/02/14 中央社】
華盛頓州奧林比亞13日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華盛頓州州議會上週通過同性戀者婚姻法案,州長葛瑞格華(Chris Gregoire)今天簽署成為法律,讓華盛頓州成為全美第7個認可同性婚的州。
信奉天主教、民主黨籍的葛瑞格華,在奧林匹亞議會接待室舉行的簽署式中簽署立法,在場支持者報以熱烈掌聲,他說:「我以同性戀者將受到公平對待感到驕傲,這是美國同性戀者權利運動的最新勝利。」
目前紐約州、麻薩諸塞州、康乃狄克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爾州和愛阿華州,以及華盛頓特區都承認同性婚姻。
加州在2008年曾短暫認可同性婚姻,但後來在1項州憲法修正公民投票提案,將加州的婚姻關係定義為1男、1女的結合,也就是不接受同性戀婚姻。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上週裁定,加州禁止同性戀者結婚的提案違憲無效。
預料反對者將會提出上訴,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未來可能會由美國最高法院作最後裁定。
除非反對同性戀者結婚的人士能蒐集到足夠的連署,以尋求公民投票推翻州議會的決定,否則華盛頓州同性婚姻法案,在州長簽字後,將自6月7日起,同性戀者可以在華盛頓州締結連理。
倘若反對者連署成功,該法將暫遭擱置,直到11月6日總統和國會大選時舉行公投再作決定。
同性婚姻在美國一直是備受爭議的問題。
以民主黨籍議員占多數的新澤西州州議會,今天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但共和黨籍州長克里斯蒂(Chris Christie)說,他將否決這項法案。
包括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芝加哥市長易曼紐(Rahm Emanuel)、洛杉磯市長維雅萊構沙(Antonio Villaraigosa)和休士頓市長派克(Annise Parker)等80位市長,上月發起運動,希望爭取對同性婚姻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