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案患者染愛滋?衛署台大否認【2012/02/11 中央社】

植入愛滋器官的4名台大病患服用抗愛滋藥物將屆半年,最近有消息傳出,患者已被視為愛滋感染者,必須終身服藥,沒有醫師敢要患者停藥。對此,台大和衛生署則否認。

一名不願具名的台大醫院醫師透露,器官捐贈者是愛滋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4名患者會感染愛滋病毒,是「用屁股想都知道的事」,就算檢驗雖呈愛滋病毒陰性反應,但這是藥物壓制病毒的結果,並非病人沒感染愛滋病毒。

這位醫師又指出,現在院方已把這4人當成愛滋感染者,沒有醫師敢讓他們停用抗愛滋藥物,因為一停藥,被壓制的病毒就會趁機反彈。

台大醫院副院長、感染科醫師張上淳聽聞這項消息後表示,要如判斷這4人是否感染愛滋病毒,是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事,據他所知,這4名患者要持續服藥抗愛滋藥物滿9個月,屆時再評估是否繼續服藥。

萬一病患停藥後檢出愛滋病,是執行器官移植醫療團隊的責任,還是決定停藥的醫師責任,張上淳表示,這要等到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評估之後再說。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在事件發生後緊急投藥預防愛滋,持續接受照顧中,疾管局將會請專家會商是否繼續用藥,如果未來停藥,也要等一段時間後再做檢驗,才能評估患者是否受到感染。

這起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下旬,新竹1名愛滋感染者過世後,心、肝、肺、腎,分別捐給台大醫院4名及成大醫院1名病患,引發軒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