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日日談」普遍級節目真的適合兒童嗎?【2012/02/04 國語日報】
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調查發現,偶像劇或連續劇已取代卡通,成為十歲至十二歲兒童最愛看的節目;另有四成以上兒童表示,經常獨自收看電視,假日看電視時數更超過四小時。
目前被歸類為普遍級的偶像劇、連續劇,為了刺激收視率,無不下猛藥以吸引觀眾,劇情充斥誇張、脫序的愛情、性、復仇、暴力等內容,遊走在輔導級,甚至是限制級邊緣;兒童長期收看,加上無家長陪同討論劇情,可能影響價值觀,甚至引發不當模仿,不可不慎!
近年來,電視頻道、節目繁多,專屬兒少的節目卻日益減少,且內容多屬自製的學齡前帶動唱跳節目,或是購自國外的卡通。現有兒少節目有趣、豐富度確實有所不足,難怪難以與偶像劇、連續劇匹敵。
NCC今年將會檢討現行電視節目分級制度,並推動優質兒少節目認證標章,以提醒家長和學童注意收看合適的節目,並鼓勵業者自製專屬兒少節目,值得肯定。隨著親子收視習慣的改變,如何提供兒童足夠、適齡且有趣的節目,是亟需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