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4級不夠細 NCC將增學齡前節目分級【2012/01/30 聯合報】

彭慧明/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調查發現,十到十二歲的國小中高年級兒童最愛看偶像劇,其中包括屢屢挨罰的連續劇。NCC表示,今年將檢討節目分級制度,可能新增學齡前兒童的節目分級,並推動優良節目的標章認證。

NCC去年對四到十二歲的兒童調查發現,十至十二歲的國小中高年級學童中,有六成以上學童認為影響自己最大的媒體就是電視,還和成人一樣愛看偶像劇節目,最愛看的依序是「小資女孩向前衝」、「新兵日記」、「新聞頻道」、「家和萬事興」、「我可能不會愛你」與「廉政英雄」等熱門的偶像劇及連續劇。

研究也發現,只有百分之六的家長在陪兒童看電視時一定會討論內容,有高達六成二的家長很少或從不和孩子討論電視節目。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學者和家長都要求節目分級應細緻化。台灣只分限制級、輔導級、保護級和普通級等四級,但荷蘭以六、九、十二、十六歲等年齡分級;英、美等國則增加學齡前階段的節目分級,並在片頭預告有驚悚、血腥等內容。

因應電視節目數位化的趨勢,NCC已規定數位機上盒須具封鎖限制級等電視節目之功能。NCC表示,部分節目提供的訊息,可能誤導兒童對於現實世界的認知,業者應落實自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