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同性婚姻 加擬修法承認【2012/01/14 世界新聞網】

聯邦司法部長倪可森(Rob Nicholson)13日表示,聯邦政府打算修改法律,以便讓在加拿大結婚的外國人的同性婚姻在加拿大也算合法。倪可森13日在多倫多的加拿大俱樂部講話時指出,聯邦政府認為這些婚姻應該被界定為「有效」。

聯邦政府在兩名外國女同性戀離婚遭拒上表現出來的立場,致使民眾開始質疑居住在國外但在加拿大成婚的數千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

聯邦政府律師在呈遞給法庭的文件中聲稱,兩名外國女子不是加拿大人,因此她們不屬合法成婚。

批評人士指責哈珀的聯邦保守黨政府打算重修法律,以便使其符合保守黨的右翼思潮。

倪可森13日在多倫多加拿大俱樂部演講時說:「法律方面的漏洞給當事人造成痛楚和混亂,是不公正的。」

兩名2005年12月在多倫多成婚的外國女同性戀者在安省申請離婚,她們已經分居兩年,一人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清水鎮(Clearwater)居住,另一人在英國倫敦居住。她們的婚姻在佛羅里達州不獲承認,在英國也不獲承認,因此她們無法在任何其中一個地方申請離婚。

她們在安省申請離婚則必須滿足一個前提條件:安省法律規定,當事人任何一方須在離婚前至少在安省居住滿一年。

兩人已經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告以上法律規定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