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人陣線與隆雪家協設委會‧防範校園同性戀【2012/01/15 星洲日報】

馬來人陣線與隆雪家協將成立行動委員會,通過份發傳單、活動提醒人們LGBT及性自由對社會造成的威脅;前排左起為法拉哈娜、阿都拉迪、莫哈末尤索、阿茲萬丁、莫哈末依可伯及菲沙。(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15日訊)馬來西亞馬來人陣線(JMM)與巴生河流域及雪州家教協會,將在學校成立「打擊LGBT(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與性自由行動委員會」,希望通過運動提昇人們有關LGBT及性自由威脅的意識。

馬來西亞馬來人陣線主席阿茲萬丁指出,人們應該清楚瞭解,LGBT與性自由跟人權無關,因為各個宗教都闡明,這是違反道德,甚至像肛交般屬於犯罪的行為。

他表示,宗教教義嚴禁非自然性行為,而LGBT不單違反宗教教義,改變生活與信仰,還會傳染危險疾病如愛滋病帶原/愛滋病,甚至對社會造成破壞。

指LGBT應列犯罪行為

他今日在成立打擊LGBT與性自由行動委員會會議上說:「LGBT應該列為犯罪行為,同時受到嚴厲懲罰。對我而言,這無關人權,而是瘋狂行為。」

他披露,家長看到他人以各種理由支持性向自主活動皆感到焦急,包括淨選盟主席拿督安美嘉以性向自主活動提供空間予有關群組而表示支持,還有律師公會以若大馬被尊重為民主國家,應該停止騷擾LGBT的言論。

鑑於此,阿茲萬丁指出,他們聯合家協成立行動委員會,家協將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學校推動醒覺活動,提醒人們有關行為對社會的威脅及危害。

不過,他否認此舉是要「防止」,抑或對抗個人的陰柔面,而是一項早期防範,希望這些人能回歸宗教教義。

他說,只有父母才能防止這一切,當發現到學生有此行為時,將直接告知其家長,再由父母與孩子談論。他也希望律師公會尊重國家憲法,「我們有刑事法典有377條文,闡明違反自然性行為是罪行,希望他們不會違例。」

掌握數據

詢及有否數據顯示學生中LGBT或性自由增加,阿茲萬丁指出,他們已掌握特定數據,預計正式成立有關行動委員會後才公佈。

「我們將在近期內提呈建議書予教育部。我們將繼續收集資料,並通過行動委員會,讓父母直接參與、進行研究等。」

與會者包括馬來西亞馬來人陣線國家技術事務主任法拉哈娜、蕉賴美和家中學家協主席莫哈末依可伯、蕉賴國中家協主席阿都拉迪、士爹旺沙國中家協委員莫哈末尤索、柑仔谷國中家協委員菲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