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三男發生性關係 女教練判2年【2012/01/06 TVBS-N】

日劇魔女的條件,台灣學校真實上演,一名賴姓跆拳道女教練,在北部某國中任教時,多次利用單獨指導15歲國三男學生時,兩人發生不倫關係,女老師疑似在學校跟男學生發生關係,兩人還疑似在男同學家長座車上,出現不雅的肢體碰觸,最後兩人戀情告吹,男同學求助學校心理輔導,才讓整件事情曝光,也讓家長相當不滿,興訟要求國賠,最後女教練被解聘,一審被判2年,而校方則得賠償男學生以及他的父母32萬元。

15歲的國三男學生,參加學校跆拳隊愛上女教練,兩人還疑似在學校發生性關係,女教練被解聘,也因為涉及與未成年性交,一審判刑2年,被解聘的女老師,照片中穿著運動Polo衫、綁馬尾,笑得開心,卻被指控誘拐男學生,發展師生戀,甚至被懷疑,在男學生家長座車上,與男學生有肢體接觸,男學生還在部落格紀錄,兩人相戀的恩愛點滴,感謝對方讓他有甜美的回憶。

遭指控老師(2010.5.7):「學校裡學生喜歡老師很正常,但就算再好的學生,我也不會有逾舉的行為。」

戀情曝光,女教練否認,但同學們口中的「媽媽老師」,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臉書上還大喇喇的寫著,跟學校裡一名國三學生很要好,好到讓對方喝自己新鮮的母奶。

遭指控老師(2010.5.7):「我是母奶餵了9個月啊,但他們又不是直接吃我的,又不是直接吸我身上的,他們是喝冷凍袋裡面的。」

女教練否認有超友誼行為,但承認和男學生像情侶一樣親密,因為女教練是前跆拳道國手,兩人從練習到比賽,幾乎天天生活在一起,卻沒想到因此產生情愫,直到女老師要求分手,男學生因為失戀求助校方,才讓這段師生畸戀曝了光,家長也向學校提出300萬國賠申請,最後女教練被認定不當行使教職公權,沒了工作,一審被判刑2年,學校也得支付受害家屬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