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 男童被指戳屁股 學校公審【2011/12/27 蘋果日報】

小五生否認性騷同學 無人目擊 竟也成案

【曾佳俊、陳啟明╱新北報導】

學校公審、惡搞學生?新北市一名十二歲男童,遭女同學指控以手指戳屁股(俗稱拜觀音),校方即以性騷擾事件處理,導師還要其他學生寫下男童「犯罪日記」對他進行「公審」。男童父母不服提出申覆討公道,對此,教育團體痛批:「孩童將因此被貼上終身標籤,有失輔導教育正確程序的實質內涵。」法界則建議《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對象,可依照年齡做出區隔,排除小學以下階段較妥適。

今年四月間,當時就讀新北市一所國小五年級的蘇姓男童(十二歲),被同班女同學指控性騷擾。她表示,蘇童趁中午排隊取營養午餐時,以手指戳她屁股。蘇童雖否認,但學校還是組成性平會調查,約談七名班上學生訪談,與會學生沒人目睹當時情景,僅是提供個人被蘇童欺侮的經驗,但性騷案件卻在六月間被判定成立。蘇童父母不服,提出新事證要求校方重啟調查。

兩師憤退出調查小組

校方再找來兩名他校老師組成第二次性平調查小組,意外查出周姓女導師握有蘇童的「犯罪日記」,記錄時間長達兩個月,她要其他學生記下遭蘇童欺侮的過程,有學生就記下蘇童拿臭腳薰人等行為,並註明見證人是誰,對於這些事證,導師均無立即處理。

另外,這兩名他校老師不滿校長過度干預,不斷要求注意結案時間及訪談內容,憤而退出調查小組,十一月十七日第二次性平會仍認定案件成立,家長不服再提申覆,本月十九日校方召開申覆審議會議,結果尚未出爐。

男童家長爭兒子清白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第一次與第二次性平會皆做出案件成立結果,校方做法尚無違失,對於兩名中途退出委員指控校長「介入」關心,局方也認為校長行為不妥且是自找麻煩,至於蘇童班上導師管教方式,是錯誤的輔導方法,已請校方另案查明,屬實則將移送考核會懲處。

蘇童現已轉校,升上六年級,他的父親昨向《蘋果》表示,當時兒子被控性騷的時候,曾說:「媽媽,我敢對天發誓,我都沒有做!」訪查相關學生後,他確信孩子真的都沒做,「我更加憤憤不平,才會努力要還兒子一個清白!」

「此舉將導致孩童無形間貼上終身標籤,有失輔導教育正確程序的實質內涵。」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李秀貞認為,若蘇童真有不當舉動,經指正仍再犯,校方再展開調查無可厚非,但絕對不可為表彰校方的行政效率,貿然開啟性騷調查。

性平法應排除小學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則認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精神,校方收到性騷申訴須展開調查,但小學階段的學童性別意識相對薄弱,若照現行《性平法》處置並做出處罰,除顯得硬邦邦,「對孩子也太嚴苛。」他建議《性平法》適用對象可依照學生年齡做出區隔,排除小學以下階段學童較為妥適。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亦聲援指出,幼童及小學孩童的性別認知還處於模糊階段,若用嚴肅法律程序來面對這麼小孩子,「顯得小題大做,且非常不當。」她贊同未來可向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提建議方案,進行修法。

男童涉性騷女同學事件簿

★2011/04/20:蘇姓男童被控霸凌女同學,扯出曾用手指戳女同學屁股

★2011/04/21:校方找雙方家長會談,並召開第一次性平會

★2011/05/03:蘇童轉至他校就讀

★2011/06/13:第一次性平會調查報告成立,蘇童家長不服,提出如申請人竟填校長而非被害人、筆錄未簽名等新事證後,重啟調查

★2011/06/27:校方找來外校專家組成第二次性平調查小組

★2011/10/12:第二次性平調查小組2名委員不滿校方過度干預,憤而退出,由其他專家遞補

★2011/11/17:第二次性平會調查結果成立,家長不服提申覆

★2011/12/19:校方召開申覆審議會議,當時2名退出的委員列席參與,提供意見,結果迄今尚未出爐

資料來源:校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