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發禁令 產檢不准透露胎兒性別【2011/12/30 聯合報】
陳惠惠/台北報導
「男生或女生?」最近不少孕婦都碰了釘子,得不到答案;因為衛生署日前發了禁令不許醫師透露胎兒性別。
衛生署說,公文原意是希望不要做性別篩檢,並要求醫師不能只以胎兒性別差異為由,就進行人工流產。
國內男女嬰失衡,為此,八月底,衛生署發文各醫療機構,及醫師公會全聯會、婦產科醫學會等,表明為尊重生命倫理,避免出生性別失衡,執行產前遺傳診斷(如:絨毛膜、羊膜穿刺、胚胎植入前遺傳診斷/篩檢等),除非基於醫學理由,否則,提供予民眾之報告不得記載性別,並禁止以任何形式向民眾揭露胚胎或胎兒性別。
因這紙公文,產檢孕婦想順口問胎兒性別,都被醫師打了回票。失落的準媽媽在網上留言,「其實我沒什麼生男、生女壓力,只是忍不住想幫寶貝買東西。」
有孕婦急了,「不知性別,怎麼買嬰兒用品」,連衛生署長信箱都接到孕婦投書。
碰釘子的不只孕婦,一位醫學中心婦產科醫師打電話到檢驗科詢問孕婦羊水檢驗結果,順便問性別,但檢驗師拒絕透露,只好乖乖等書面報告。
不過,也有孕婦不太在意。育有一子、又有三個月身孕的卅八歲彭太太說,「健康就好」,但是,生孩子有時不單是夫妻倆的事,家人難免好奇或期待。
「根本是矯枉過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若衛生署認為不告知胎兒性別,可改善男女嬰失衡,就應宣導,民眾接受了,醫師就執行,而非強加責任在醫師身上,製造醫病緊張;他說,學會已行文衛生署,要求修改此規定。